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2年9月27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某等人及被告单位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妨害传染病防治一案,对被告人杨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单位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王某某等三人判处有期徒刑各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某承租了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的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冷库及丰台区西南郊果品冷库的部分库房。
2021年4月至11月,被告人杨某某先后自泰国等地进口冻带鱼存放于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冷库内。入库前杨某某未向冷库提交货物核酸检测、消毒证明等材料,也未对货物及库内货架进行消毒。被告单位北京某商…
时间:2022年09月28日 | 阅读: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