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青岛中院发布一则悬赏通告,最高奖励1257万元。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悬赏通告
被执行人:高凌,女,1978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甲5号1号院3门111号。
未履行金额:125702064.80元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0%支付悬赏金。
悬赏事由:威海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威仲字第0470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通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悬赏条件:悬赏通告发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
时间:2022年08月07日 | 阅读: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