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牡丹区、定陶区相继发布关于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为切实规范养犬管理,保障公民人身安全,维护城区环境卫生,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根据《菏泽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通告。一、犬类重点管理区域范围:昆明路以东、牡丹区与开发区边界以西、北外环以南、南外环以北。二、犬类重点管理区域内严禁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其品种和标准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布菏泽市烈性犬品种目录和大型犬标准的公告》确定。三、在城区管理重点区域内养犬须到牡丹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点办理《养犬登记证》,或扫下方二维码下载“68宠物APP”进行网上办理。具体登记地址:(一)牡丹区…
时间:2022年05月11日 | 阅读:138